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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钱太守,是对东汉会稽太守刘宠的雅称,他在任内造福百姓,离任时百姓以钱相赠,他仅象征性地暂收一钱并投回江中,后世将这段江称为钱清江,并修建一钱亭、一钱太守庙纪念他。从此,一钱不取成为廉洁的象征。关于一钱不取的故事,历史上还有一些,值得我们细细品味。
东晋邓攸任吴郡太守时,为官清廉,“百姓欢悦”,对他很是爱戴。离任时,对于郡人馈赠的数额颇大的“送迎钱”,他“不受一钱”。数千名父老乡亲拉住他乘的船,苦苦哀求他留下来,使得他的船无法离开,邓攸只好稍作停留,直到夜间方得悄悄出发。郡人为此作歌:“紞如打五鼓,鸡鸣天欲曙。邓侯挽不留,谢令推不去。”邓攸被誉为“中兴良守”,可见其为政清明,深得民心。
明代冯梦龙的《古今谭概》也记载了一个清白离任的故事。明代许应逵任职山东东平“甚有循政”,却遭他人诬陷而被调离。是非公道自在人心。离任时,当地吏民依依不舍,“哭泣不绝”。到了晚上,许应逵在一家旅馆住下,回想起白天这一幕,既欣慰又心酸,不禁对随从感慨:“为吏无所有,只落得百姓几眼泪耳。”随从也长叹道:“阿爷囊中不着一钱,好将眼泪包去,作人事送亲友。”无一钱却有眼泪,而这眼泪是百姓对他的认可。许应逵听了随从的这句回话,一扫愁苦,拍掌叫好,他深深体会到了清官廉吏获得的尊重,这是多少钱也无法换来的。
守廉是为政者的本分,也是国家律法一贯要求。湖北云梦睡虎地出土的秦简《法律答问》,是对秦律某些条文、术语以及立法意图的解释,其中说:“府中公金钱私贷用之,与盗同法”,即私自使用公款与盗窃同论。若是官吏行贿受贿,则“通一钱者,黥为城旦”。
持廉之道,莫宜于防微杜渐。清代名臣陈廷敬曾受命监管造钱,任职之初他在宝泉局就宣布:“此天下钱之所由出也。吾自矢不受一钱。”数月后,有名同僚从废铜中捡得数枚古钱送给陈廷敬看,并说:“人言古钱佩之身吉,请公佩之。”陈廷敬留下了一枚。又过了数月,宝泉局官员将新铸的钱拿给陈廷敬看,在桌上遗落了一枚新钱。后来,陈廷敬又来到宝泉局,想到当时自己对众人当面说过的“不受一钱”的誓言,忽然心有感触,“吾誓不受一钱,前后取其钱二,其何以自明?”随即将所得二钱退还给宝泉局,并写了一篇《二钱说》,用来时刻警醒自己。
公生明,廉生威。岳飞曾提出“文臣不爱钱,武臣不惜死,天下太平矣”。对此,他身体力行,尤其在守廉方面,给后世作出了表率。对于朝廷的赏赐,他总是“毫发不以为己私”,将其分给将士们,自己“一钱不私藏”。清代福建巡抚陈瑸论及心中廉吏的标准时说:“贪官不在所取之多寡,取一钱,即与取千百万金等,必一钱不取,方可谓之清廉”,此种分文不取的廉吏被世人认为“清廉中之卓绝者”。得到康熙评价“操守为天下第一”的张伯行,面对让他行贿送礼的劝言时,他慨然道,“我为官,誓不取民一钱,安能办此!”为杜绝别人向他行贿送礼,他更是撰写《却赠檄文》公开示众:“一丝一粒,我之名节;一厘一毫,民之脂膏。宽一分,民受赐不止一分;取一文,我为人不值一文……”
“不虑于微,始贻于大;不防于小,终亏大德。”一钱看似小节,实则不小,关乎廉洁大德,守廉当从慎初慎微慎独做起,从小事小节上守起,守牢廉洁自律思想防线,做一钱不取的堂堂正正的人。(蔡相龙)